3月1日之前进口非特殊化妆品都必须先去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申请注册批文,但是大家有听说3月1日后不用注册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请看下面这条政策规定:
也就是说从2017年3月1日到2018年12月21日期间只要从浦东新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浦东新区的非特殊化妆品可以按备案管理,不用去北京办理行政审批。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在办理前需要去相关检测机构送检样品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
备案机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5)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图片;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6)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7)产品技术要求;
(8)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9)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10)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1)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12)境外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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