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阶段:办理【备案凭证】、【许可批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CFDA)对进口化妆品实施备案制度和行政许可制度。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办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未办理【备案凭证】、【许可批件】的化妆品不准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
牙膏、口腔牙齿清洁剂、盥洗用皂及半成品无需办理。
准备进口阶段:办理化妆品收货人备案以及中标设计、配方审核
申请单位首先要确定与代理单位的合作关系,将有关单位信息的材料整理好,交给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在收到所有的材料后,会为申请单位在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中申请备案,并协助申请单位现场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进口阶段:办理报检报关、商检备案
按照代理单位的要求和说明提交相关材料给代理单位办理换单、报检、报关相关申报手续,以及海关放行后相关商检查验备案手续。
通关后阶段:协助配合代理单位做好相关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维护工作
以下是我们化妆品进口关务(周)的联系方式,欢迎您随时联系咨询:
TEL:021-6886 5521 15021778271
E-mail:Leon@basc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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